招标/资审公告

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送配电供电系统工程(重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19-09-11 15:07   浏览次数:

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

房项目送配电供电系统工程(重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_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送配电供电系统工程__已由_兰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__兰发改投资【2011】524号文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_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__建设资金来自__自筹__,项目出资比例为__/__,招标人为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_2.1建设地点:位于城关区雁南街道辖区,即雁滩滩尖子30#地块,位于B612#规划

路以东,S623#规划路以南,天水北路以西,欣月湖以北;

2.2工程规模:主供电源由御景东方开闭站专线间隔引入,新建主供电源线路(10KV公网专线间隔1个及配套高压线路)全长约2公里,主供敷设YJV22-8.7/15-3*240mm2型电缆1402米(含预留),中心配——1#分配敷设YJV22-8.7/15-3*120mm2型电缆317米;备供电源由盐场堡变114滩尖子线21-6A#杆“T”接引入,新建备供电源线路(10KV“T”接点及高压线路)全长约1公里,备供架空JKLYJ-10KV-70型电缆3*90米,(备供点——中心配——1#、2#分配)敷设YJV22-8.7/15-3*70mm2型电缆700米(含预留),备供建设300*200高压钢制桥架320米;新建10KV配电室3座(中心配、1#分配、2#分配),共计主变压器6台(1600KVA主变2台、630KVA主变3台、800KVA主变1台)10KV开关柜18台、0.4KV低压柜38面、直流屏3台、母线桥架、高低压电缆桥架、照明接地、土建基础、安全工器具等);新建电缆井15座,其中1500*1500直线井12座,1240*3030电缆转角井3座;新建地下室1000A,0.4kv密集型母线槽约263米。

    2.3概算投资额:约85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3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实验、验收及电力电缆供货、敷设工作(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提供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完成供电局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10KV间隔入网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移交招标人投入正常使用。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近三年(指2016年8月至今)有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是指:电力工程;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5至2017年度或2016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10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1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__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6日__ 

获取时间:__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6日__(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__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__ 

获取方法:__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931-4608322。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__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前__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七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注: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99201700分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99231700分前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2.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_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_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之1号元富大厦18楼 

地    址:

__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__ 

邮    编:

__730030__

邮    编:

__ 730030  __ 

联 系 人:

__李工 __

联 系 人:

_赵工、吕工、李工___

电    话:

0931-8175210

电    话:

___13519620203、

13919050304_ 

 

__2019____9____11__